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选民代表:
我叫熊宏金,现年62岁,初中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彭市村党总支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连续三届任临澧县人大代表。为了不辜负选民对我的希望,我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做了一些工作,我深知,人大代表不是一个职务,而是一份责任,一份义务,因此,我就如何当好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把近三年的履职情况向本选区选民代表做如下汇报,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当好人大代表 履行代表职责
我从当选县人大代表第一天起,到现在十三年时间了,把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十分突出的问题时刻放在心中,在人大会议、议政日会议、人大常委会等会议上,以及面对领导时都为群众鼓与呼。特别是根据官亭的实际和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民代言,先后在农民负担、改善农村基础条件、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烟花产业做大做强、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农民增产增收致富、农村电网改造增容、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农村安全饮水等方面提出了很多的议案、批评与建议,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认可,有些重大问题列入了议案办理,并督促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办理落实,特别是朱沙桥的除险保安、官亭水库禁投化肥养鱼、官亭农村安全饮水、官亭农村电网整改、官亭新农村建设、官亭基础建设等议案都得到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群众比较满意。特别近三年,我个人提出了十多条建议,为农民、为农村、为企业、为基层说话,先后在人大会议上就农民增产增收、烟花产业做大做强,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村级正常运转,搞好农村安全饮水,加快农村基础建设力度,快速搞好农村电网整改,量力而行搞好新农村建设,关心弱势群体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使这些问题得到了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有些问题得到了实质性的解决,有些问题作了规划逐步进行实施。总之,我认为自己当选人大代表就是要为民代好言,督促好一府两院的工作,这个权利是人民给我的,这个责任是我担当的,自己必须向选民交一份比较满意的答卷。
二、当好人大代表,接受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人大是最高权利机构,人大代表有监督的特殊身份,但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从事人大工作是一条原则,我就是在这条原则下从事人大代表工作的。人大代表要选择一个适中的位置,把群众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结合起来,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结合起来,把办事的要求与实际承受能力结合起来。如果人大代表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中只为群众,只为暂时,只为局部,不从实际出发,不讲客观规律,过份的追求群众利益,提出一些办不到的事项和要求,使政府和部门无法接受,无法办理。我认为这就脱离了实际,不仅没有起到人大代表的作用,相反造成了人大代表与政府部门的矛盾。人大代表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人大代表不能自己抬高自己,不能搞独立,不能搞霸权,不能由我说了算,必须讲法律,讲实际,讲民主,讲党性,在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之中,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尊重客观规律,能说必说,能办必办,条件不成熟不勉强,群众不理解要加以说服,加以宣传,加以解释,特别我村处在政府所在地,有很多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地权属问题,企业关停并转,在土地转让问题上群众意见很大,我既尊重历史、又充分考虑发展实际,灵活处理相关问题,加大对群众的教育,让群众得到理解,不为难政府,不脱离党的领导,让群众在实践中相信党的领导,相信人民政府,相信人大代表。因此,我当十三年人大代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的领导下,从事人大活动,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把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依法行政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三者达到了促进工作的目的,从而提高了各方面的满意率。
三、当好人大代表,自身必须过的硬
人大代表要具备一定的素质,突出体现较高的政治素质,参政议政的素质和自身过硬的素质,我身为人大代表,就要塑造人大代表的形象,身为支部书记,就要树立共产党员的正气,身为村主任,就要当好为民办事的带头人,一个人,心有职责、身有重任。这些年来,我从严管理自己,改造自己,把握自己,在正确的道路上不断开拓,在致富的道路上不断进取,使彭市村的各项工作迈向新的台阶,总结回顾,基本做到了“四个”过得硬:一是工作上过的硬。近三年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村投入50万元修建硬化水泥公路,做到了水泥路户户通,并投入10多万元修建了牛奇山公墓水泥路上山。投入20万元新修了农民文化宫,投入十多万元进行了新农村建设和环境绿化建设,近两年争取国家项目投入农村基础建设100多万元。新修水泥硬化沟渠、岩头浆砌V型沟渠5000米,架设了一处渡槽,新修机耕路一公里。在招商引资方面,三年内引进企业投资达到了上千万元,村里向上争取资金在五十万元以上,村里基本不欠帐,在抓好村内工作的同时,对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一切工作和经济任务都能不折不扣的提前完成,二是为民解难过得硬,人大代表心中时刻装着老百姓,老百姓有若有难有需要做的事,就应该出现在那里,近三年村里凡是出现天灾人祸的户,患有重大病情的人和家庭,极为困难的户,村里都想尽一切办法,或多或少的给予照顾。三年内,(包括处理11.6事故在内)共解决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三十多万元,解决困难户100多户500人次,群众是我的衣食父母,群众有困难来找我,有求必应,有求必灵,真正做到了群众找我找的到,为民办事办的了。三是廉洁自律过得硬,我自为支部书记,人大代表,应该时时、事事、处处注意自我的身份,从严要求自己,不为好处去工作,不为享受去贪图,不为名利去追求,大事讲民主,小事讲谨慎,只要正当收入,不要非法所得,我没搞第二职业,从不参与工程承包,自捞好处,从不在村里乱报条子,从不在企业上伸手要这要那,做到了不贪不占不搞特权,说的起话,站的稳脚,班子信得过,群众放的心。四是自身带头过的硬,我是主头,首先讲带头,我想办的事,要达到的目的,自己必须走在前面,起到带头作用,村级公路硬化时,我和支村委轮流值班,晚上收材料,彭市村的每一处工程都有我的足迹,还同村民一道劳动,既是一个指挥者,又是一个劳动者。特别在重大问题上,我从不回避,从不绕道。尤其在经济发展中,企业周边环境的协调尤为重要,经常出面调解,并且个别的做了很多工作,为了企业的稳定、人心安定,我个人给钱600元,解决了二个人与企业的矛盾问题,特别是2009年11.6事故发生后,面临着四名死者,四名重伤者和五十多户受损户的现实,本着守土有责的宗旨,我没有因困难而压倒,更没有因沉重的经济压力而退宿,我虽感觉很辛苦,但我还是埋头忘我的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当夜安葬了四名死者,四名重伤者送到医院救治,三天之内对五十多受损户进行了维护和处理,在此次的灾难中,我痛哭了,我失眠了,我身体垮了,事故之后的第五天的晚上,当20多位村民代表提着礼物来看我,为我打气,为我壮胆,为我担忧,给了我极大的精神支持,更加坚定了我把工作做好的决心,11.6事故造成的村级经济损失25万元基本上做到了当年摸平,没有因此事增加村里的新债务,处理过程中基本做到了重伤者满意,受损户满意,上级政府满意,稳定、和谐、圆满的进行了处理,没有造成不稳定因素。
总之,我当人大代表,尽到了一些责任和义务,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曾在《湖南日报》、《常德日报》、《企业家天地》,《人大报刊》上刊登了题为《心与百姓同跳动,善办实事的好书记》等多篇事迹报道,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选民的希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密切加强与选民的联系,进一步了解选民的意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争做一合格的、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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