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人大网讯(记者薛野)9月9日至10日,市人大内司委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汉寿县和鼎城区,就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落实情况展开督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委编办、市社会救助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督查活动。
经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了将《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议案》(1号)列为大会议案,并交由市人大内司委调查审议办理。随后,相关办理工作陆续展开。今年5月7日,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徐万发在会上表明了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高认识、认真办理议案的态度,明确了办理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今年我市乡镇敬老院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要达到2400元/人.年,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要达到1200元/人.年。同时,要解决好五保对象就医和丧葬费用落实问题,并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
6月9日,全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桃源县召开,与会人员对改善和解决我市 “老有所养”这一民生问题进行了交流。根据会议精神:人大议案是法律的尊严、民众的意愿、历史的责任。办理工作要讲主动性。要通过政府部门的主动部署、加强投入,人大的主动监督、注重协调,明确目标责任,制定方案步骤,讲求工作实效。
6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常德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了农村五保供养的范围是从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村民基本物质生活保障,对五保供养对象和申报审批程序、五保供养的内容和形式、保障措施和相关法律责任等予以详细说明。在随即颁布的市政府第6号令上明确指出,该实施方法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9月9日,督办组在汉寿县听取了该县政府关于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和市政府6号令情况的汇报。今年,汉寿县有13个乡镇敬老院正在修建,年初财政预算资金130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十月底,能达到“一乡一院”的标准,这是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完成的目标任务之一。同时,根据汉寿县的实际情况,还将采取“财政保吃住、田土(山)保穿衣、合作医疗保健康、互储金保安葬”的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五保供养的服务措施。今年,汉寿县分散供养的标准已提高到了125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保持在2400元/年以上的标准。在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放了五保户门诊医疗救助卡,每人每年120元,对住院的五保对象,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从办理工作开始之日起至目前,以上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9日下午,督办组一行还查看了部分农村敬老院,与老人亲切交谈,询问他们生活情况和生活所需。
9月10日,督办组一行到了鼎城区,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查看了农村敬老院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对象的生活状况。
目前,鼎城区现有农村五保对象7279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1%,集中供养对象964人,分散供养6315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鼎城区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提升了五保供养水平。在资金筹集渠道方面,由过去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为主,转变为财政负担为主;在五保供养方式方面,从以分散供养方式为主,逐步向集中供养转变;在供养内容方面,从解决无保对象的基本生存需求,转为积极提供各种形式的精神慰藉;在兑现方式上,分散供养五保经费由过去采取发放现金方式为主,转为通过金融部门采取“一卡通”的方式,对五保户的供养金按季打卡发放。在敬老院建设方面,现已建成24所,村级五保之家13个。2011年,计划改扩建2所,实现省市提出的“一乡一院”的工作目标。
议案办理督办组认为,各部门在敬老院管理和五保供养工作中形成了可圈可点的经验,五保对象得到了切实的关照和保护,体会到了社会的关爱,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肯定,需要继续坚持。但是,督办中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五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有待提高,治病救助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方法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有方向性地去寻找更有实效的工作方法和途径,要通过各部门的齐心协力,把五保供养这项大利于民的善举持续下去,把保障民生落到实处。
督办组查看了汉寿县部分农村敬老院
督办组查看鼎城区石门桥镇福康敬老院
督办组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送温暖
督办组看望分散供养的五保户
汉寿县情况汇报会现场
鼎城区汇报会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