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乡镇政权组织建设的核心。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乡镇人大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统一思想认识,正确理解乡镇人大的法定地位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乡镇级国家权力机关,在同级国家机关中居于主导地位,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乡镇人大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通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监督法律实施、深化依法治理、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推动宪法、法律在农村基层的贯彻实施,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有利于促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机关。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就是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集中群众的智慧,体现群众的意志,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四是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根本目的都是促进农村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乡镇人大工作做好了,就能够为乡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提供保证,顺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目的。五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有效调动农民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主动性和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六是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乡镇人大担负着监督基层干部的重要职责。把乡镇人大的监督职能发挥好了,就能够督促基层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做合格的人民“公仆”。
二、开好法定会议,保证乡镇人大各项职权得到有效行使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乡镇人大行使法定职权的基本形式。不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职权就无法履行,既是失职,又是违法。因此,认真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乡镇人大的首要任务。如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注意从五个方面来规范:一是要规范会议时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且在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为宜。会期一般不少于两天。二是要规范会议议程。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十三项职权,除了换届之年的乡镇人大会议要有安排选举乡镇人大和政府领导人员的议程外,乡镇人大会议应安排四项主要议程,即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人大主席的工作报告等。以上这些议程是基本的,也是法定的,应该认真按照规定的要求安排会议议程,并根据议程安排时间,不能把乡镇人代会过于简单化。三是要规范会议程序。人大会议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法律程序严格。无论会议的筹备,还是会议的召开;无论是主席团会议,还是全体代表会议;无论是议案的提出,还是议案的处理等,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一些涉及到代表民主权利的,必须有的程序不能随意简化。四是要规范会议的审议。在大会期间,代表对各项议程进行审议,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是把人民的意志经过民主集中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也是人代会与其它会议的一个重要区别。因此,要把组织乡镇人大代表认真审议各项议程,作为开好乡镇人大会议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好。要通过代表小组审议、专题审议、大会审议等多种形式,提高审议的质量,同时要做到时间安排服从审议的需要,审议的形式为提高审议质量服务。总之,审议不能走过场。五是要规范会议的选举。在这方面关键是要做到,把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统一起来,把努力实现党委意图与充分尊重代表意愿统一起来,把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而更好地保障在选举过程中代表的知情权、提名权和选举权,使选举产生的领导人达到组织满意、代表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要通过以上“五个规范”,把乡镇人大会议开好。
三、突出监督重点,扎实开展人大监督工作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乡镇人大的主要日常工作就是监督。各乡镇人大要认真组织代表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选准监督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是要加强执法监督。各乡镇人大应抓住执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围绕辖区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查,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限期纠正或整改。同时,各乡镇人大应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执法监督计划,加强调查研究,形成有理有据的调研材料,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监督工作。二是要加强专项工作监督。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组织代表重点对“一区两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深入开展视察调查,听取相关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交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加强评议监督。开展工作评议,是切实履行监督职权,保证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一个好方法。各乡镇人大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选择3—5个基层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对评议为“不满意”、“基本满意”的单位,应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各乡镇人大还应将工作评议情况向上级人大和被评议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
四、激发代表活力,着力夯实乡镇人大工作基础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主体和基础,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乡镇人大主席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是要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知政、议政、督政能力。二是要搭建代表活动平台,建立代表活动阵地,组建代表小组活动室,认真组织和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并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使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化、经常化。三是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围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视察、专题调研以及执法检查等活动,从而推动乡镇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要从推进政府工作和促进行风好转着眼,组织代表开展对乡镇直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评议活动。四是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抓好交办和督办工作,着力提高建议办理率和代表满意率。对一些重点建议要重点办理,跟踪督办,扩大影响,使代表的这项民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五是注意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积极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增强代表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激发代表全心全意为选民服务。
五、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履行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第一,要加强学习,转变方法。乡镇人大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要使自己的工作适应人大工作需要,必须把学习当作一种觉悟、一种修养、一种境界、一种责任。不仅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还要注意了解人大工作的特点、规律,熟悉人大工作内容和程序,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尤其强调的是,乡镇人大干部一定要熟悉掌握《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这是人大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法律。通过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真正达到“四个转变”,即:从凭行政手段和经验办事,转变到依法办事上来;从习惯于抓具体业务工作,转变到善于抓住重大问题依法履行职责上来;从习惯于找具体业务部门布置任务,转变到加强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上来;从习惯于行政首长直接处理问题,转变到发挥集体作用上来,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要围绕中心,合理安排。乡镇人大工作离不开乡镇的中心工作。乡镇人大主席要从本地的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乡镇人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对全年的乡镇人大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制定出年度计划。为了使年度工作计划得到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初步计划形成后,要主动征求党委、政府和代表的意见,并提请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计划制订后,要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要依靠代表,立足服务。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的主体。因此,乡镇人大主席应当把代表作为开展工作的依靠力量,注意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要为代表的学习和开展活动创造条件,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便利,还要注意认真总结和推广代表履行职责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真正把代表这盘棋下活,把代表的作用发挥好。只有这样,我们的乡镇人大工作才可能有影响、有效果。
第四,要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加强乡镇人大规章制度建设,使乡镇人大按照制度和程序来开展工作,这是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的带有根本性的措施。这几年,各乡镇人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一些制度。一般都建立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代表接待制度和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接待制度等。没有建立的乡镇要把这些制度建立起来。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乡镇人大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更好地开展。
第五,要摆正位置,处理好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与同级党委的关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要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善于把党委意图依法转变为国家意志,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二是要处理好与本级政府的关系。从法律上讲,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要消除思想顾虑,大胆开展监督,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始终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积极支持乡镇政府有效推进工作,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得以正确贯彻执行。三是要处理好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要统筹兼顾、弹好“钢琴”,分清主次、突出重点,既要积极参与党委中心工作,也要把重要精力放到人大工作上来,切实把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与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培育优势产业与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结合起来,把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与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热情结合起来,保证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